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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“关爱企业,无私奉献”员工 给予表彰奖励的决定

发布日期:2018-09-20 浏览次数:16942

内恒东发〔2018〕57

 

内蒙古恒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
关于对“关爱企业,无私奉献”员工

给予表彰奖励的决定

 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今年,公司上下紧紧围绕总体经营目标,不断加强企业管理、深入开展服务创新、大力推进控制成本,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益,涌现出一批热爱企业,敢于创新,勇于奉献的优秀员工。经集团公司经营班子研究决定,授予王彩凤、温利军、郝文英、吴江、高峰、赵波、李林喜、张明、高飞翔等九同志“关爱企业,无私奉献”荣誉称号,并给予每人3000奖金奖励。希望受到表彰的员工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进一步发挥表率作用,在今后的工作中再立新功、再创佳绩;广大职工要以他们为榜样,爱岗敬业、团结奋进,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!

 

内蒙古恒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
2018年9月15日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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